兒童性侵強制舉報 過來人:問問我意願 風雨蘭倡先做好情緒支援 容14歲以上受害人決定舉報

[2022.10.05] 發表
政府擬立法規定指定教師、社工及醫生等專業人士強制舉報懷疑虐兒,懷疑性侵亦要舉報。有曾遭性侵的受害人反對強制舉報,Christina(化名、左)說,16歲時社工未經她同意下報警,之後經歷連串蒐證程序如同二次傷害,她認為應尊重受害者意願,先支援情緒,而非強制舉報。圖中及右為曾遭性侵的受害者Bella(化名)和Ann(化名)。(蘇智鑫攝)

【明報專訊】政府擬立法規定專業人士強制舉報懷疑虐兒或兒童性侵個案。有性侵受害人反對強制舉報,稱報警後是漫長而痛苦的蒐證程序,「被問他的陰莖有無插入你的陰道」,詳細盤問猶如二次傷害,形容陰霾比性侵更大。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建議,先做好情緒支援,準備好才報案,如14歲或以上受害人要求不舉報,應予豁免。

勞福局冀明年交草案 未提如何保受害人私隱

勞福局表示期望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稱諮詢文件中可舉報情G的例子僅供持分者討論立法建議,會於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匯報結果,但未回應如何保障性侵受害人私隱。局方稱,社署會參考持份者意見,包括非政府機構和專業團體,為強制舉報擬備實務指南,列舉例子,協助舉報者識別目標個案。

Christina (化名)5歲起持續受哥哥性侵犯,直至16歲向朋友透露,朋友再告訴社工跟進。當時她尚未成年,社工未得她同意下報警,她稱「愈求助愈無助」。當時她向警方錄口供,爸爸在另一間房看直播,「有人說錄影是相對溫和的程序,但我好難受,問得好仔細,問他(施害者)的陰莖有無插入你的陰道,我都無辦法回應……」她哽咽道。

通報引來母親指摘,Christina亦不再信任社工,說最大的傷害不是性侵,而是報警後一連串程序和難以處理的家人關係,並稱再遇嚴重的事情也寧忍氣吞聲。Christina說,懲處施害者不能彌補傷害,性侵受害兒童最需要的是成人支持,包括情緒支援,並應尊重受害人的舉報意願。

社工未經同意報警 母斥受害者「拆散頭家」

Ann(化名)自小三起和姐姐一直被父親家暴及性侵,後來姐姐因家暴傷痕被駐校社工發現,揭發二人同遭性侵。Ann說家人威逼利誘隱瞞,社工未經她同意下報警,施害者暫時搬離住所,母親知悉後第一反應是問誰人揭發,斥女兒「拆散頭家」,又哀求勿控告父親,她們最終放棄指控。後來Ann的父親回家同住,到她20多歲時,父親再對她性騷擾。她形容結果悲哀,稱舉報並非終結,當中需有大量配合,例如情緒支援,支持受害者和家人才是真正協助。

團體:性侵案靠自行求助 忽略意願適得其反

王秀容表示,不少性侵個案無表面傷痕,需靠受害人主動求助,支援者應以受害人為中心分辨需要,例如情緒、醫療或法律支援,以及評估受害人是否準備好舉報。她稱忽視受害者意願或適得其反,破壞信任,造成更多隱形個案。她建議,強制舉報年齡由18歲改為16歲以下,並加入豁免條款,如14歲或以上性侵受害人要求不舉報可獲豁免。她希望當局可考慮將社會服務機構納入舉報渠道。

港大醫學院首席臨H講師馬宣立認為,16至18歲少年有能力自主決定,意願應予尊重,如強制舉報後受害人不願合作亦難檢控。他質疑政府立法只為執法,未為少年設想,建議先處理身體虐待。社總會長張志偉認為,強制舉報有助減少虐兒,立法前需有情緒支援和暫時住宿等配套支援。港大醫學院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H副教授葉柏強認為,強制舉報可助及早介入虐兒,就算沒有機制,成人亦有責任舉報。

更多港聞
大灣區GBA專題:穗千頃人工濕地 吸百鳥現新蟲 受污染果園改成 耗10年提升水質
【明報專訊】在粵港澳鳥類生態走廊(意為連接因人類活動或建造而被隔開的野生動植物區域),有一處達1100公頃(相當於58個維園)的綠洲,為百餘... 詳情
【明報專訊】暨南大學資源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長傅京燕表示,濕地公園不僅有生態價值,更有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可釋放「生態紅利」吸引新興產業,... 詳情
尊子漫畫
【明報專訊】(請看附圖) 詳情
【Emily】闊別兩年出山 傅家俊:大師賽冇壓力
【明報專訊】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噚日鐪acebook上載片段,訪問闊別球壇兩年後復出麰輕銈鉦y「一哥」傅家俊(Marco),近日佢為周四鰬儺]... 詳情
【Emily】民建聯填色比賽 冠軍作畫高鐵加共產黨旗
【明報專訊】民建聯早前舉辦國慶填色比賽,逾千名來自50幾間九龍城幼稚園同小學嚝ル肭悒[,多份得獎作品都係鬗j會提供、印有高鐵、天安門等中國地...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2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