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醫衛局無權力廢免針紙 江玉歡:誰壞了法治? 醫衛局:合理懷疑拒接納非廢除
【明報專訊】7名私家醫生被指濫發新冠疫苗醫學豁免證明書(免針紙),政府早前宣布他們合共簽發的逾兩萬張免針紙將於下周三(12日)起失效。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質疑,法例沒賦予醫衛局長盧寵茂廢除免針紙的權力,「若法律是可以這般兒戲,何必要經過繁複的立法程序」,形容做法是「專橫的手段」。醫衛局表示,有合理懷疑有關醫生未遵指引做臨H評估後方發出證明,故不再接納該批免針紙。
《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17條列明,免針紙須符合5項條件,包括由註冊醫生指出持有人經臨H評估不宜接種疫苗。醫衛局回覆稱,考慮到有關醫生涉濫發免針紙被捕,相關免針紙數量亦不成比例地高,有合理理由懷疑有關醫生未遵指引先為病人恰當診症臨H評估,故未能符合規例要求,不再接納該批免針紙。
醫衛局澄清,做法只屬疫苗通行證下安排,並非直接廢除有關醫生發出的所有醫學證明書。局方補充,考慮到受影響市民需另行諮詢其他醫生,故提供兩星期過渡,其免針紙將於下周三起不能通過疫苗通處所掃描器檢查。
江玉歡昨在專頁發文,質疑盧寵茂以「合理懷疑」為由廢除逾兩萬張免針紙無法例授權。她說,7名涉案醫生指控尚需舉證,為何廢除逾兩萬張免針紙便不用,強調她「實在容不下法治的社會有這樣專橫的手段」。她說法治是香港的基石,「如今是誰壞了法治?」
稱規例沒寫局長有權廢針紙
未定罪先懷疑判斷不符法律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江玉歡昨向本報稱,政府不再「接納」該批免針紙等同「取消」效力,她引用疫苗通規例稱,免針紙非一般醫生紙,而是指明文件,規例亦無寫明局長有權取消免針紙。她質疑當局沒逐一檢視,加上涉案醫生未被定罪,便劃一懷疑持有人未經臨H判斷是不符法律,反問「M家你懷疑一張假銀紙,係咪就要將所有銀紙作廢先?」
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成員林志釉稱,醫生若涉刑事檢控並定罪,一般需在28日內通報醫委會,會方將審視案件輕重懲處。他以病假紙為例,委員會只能判斷醫生是否涉及失德,需否「釘牌」,不會決定發出的病假紙是否有效,他說「諗唔到有誰可決定」,亦無印象出現過病假紙在醫生未定罪下失效。
梁子超:承認與否醫衛局責任
醫委會委員梁子超認為,大部分持免針紙的市民主要對自身疾病、針後副作用感擔憂,相信刻意用假文書者只屬少數。他說,疫苗通和免針紙均是醫衛局推出,是否承認免針紙的責任理應落在局方,如同病假紙須由勞工處承認。
本報昨查詢公立醫院和院舍職員使用涉事醫生免針紙情G,醫管局稱不再接納相關免針紙,惟沒回覆有多少員工持該些免針紙,僅稱99%員工已接種新冠疫苗。社署則稱有159名院舍員工持免針紙,署方沒備存曾使用該7名醫生所發免針紙的員工數目。
明報記者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