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收改善環評建議 政府檢討未完 環諮前委員:牽連高球場風波 環署:年內完成
【明報專訊】政府擬在粉嶺高球場建1.2萬伙公營房屋,環諮會上周五(19日)討論項目環評報告,最後「暫緩決定」,土木工程拓展署需補做7個月生態調查。本報獲悉,環諮會2020年已就檢討沿用20多年的環評制度生態影響評估指引(即作業備考)提出14項建議,包括擴闊生態基線調查的物種數目,涵蓋更多物種如飛蛾;另建議就爭議項目提早諮詢公眾,為生態調查時間提供更清晰指引和準則等。有環諮會前委員說,委員會提出一系列建議至今近兩年,環保署仍未完成檢討是太慢,署方若及早「完善」環評制度,與時並進,高球場環評或毋須補做7個月生態調查,強調項目倡議人在清晰指引下做環評,將更有效率,亦可平衡發展與保育。
明報記者 馬耀森
環署:去年6月啟檢討 明年落實
環保署回覆查詢稱,該署已於2021年6月展開改善環評機制的檢討工作,目標於今年內完成,並就環諮會提出的建議諮詢立法會及環諮會,而檢討後的優化方案明年將逐步落實。
環保署表示,該署2020年12月與環諮會轄下環評小組會面聽取委員意見,其後於2021年6月開展檢討,其間已一併考慮並落實環諮會建議,包括透過建立一個開放的地理資訊系統中央環境數據庫;亦會總結過往環評研究工作的經驗,把生態基線調查的要求標準化,包括為各種生態系統調查所需的方式、頻密程度及時間等,相信落實相關建議後,將可減少生態基線調查的時間,並有助改善環評程序及縮減環評所需時間。
環評「指南」沿用20多年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於1998年4月1日生效。根據該條例,指定工程項目如大型基建、填海及建屋項目等必須做環境影響評估,而項目倡議人須根據環評條例下的「指南」(作業備考,Guidance Notes),就各範疇作評估,包括空氣、水質、廢物和生態等。
前委員:指南乏生態調查清晰指引
早修訂或可為高球場環評省7月
根據本報取得的環諮會文件,該會轄下環評小組於2020年12月開會討論檢討環評制度,多名時任小組委員就多個範疇,包括生態調查、調查方法、調查物種及緩解措施等,提出合共14項建議(見表)。
有份提出建議的小組前委員劉惠寧表示,環評制度沿用20多年,政府一直未作重大修訂,而過去環諮會審議環評報告的過程中,已不斷發現現行制度存在不足,例如「指南」未就生態調查提供清晰指引,而需調查的生物物種亦較籠統,例如未包括飛蛾,以致不少具爭議的項目需要加入大量條款,委員會才通過接納報告。
劉說,若政府及早修訂環評,為項目倡議人提供更清晰指引,以粉嶺高球場建屋計劃的環評報告為例,就不會出現政府顧問於早上10時做雀鳥調查的問題,而土拓署亦毋須在環評最後階段才被要求多做7個月雀鳥調查。
文志森:修訂有利提速 兼顧環保
綠色力量副主席、環諮會前委員文志森表示,環諮會今次暫緩決定高球場建屋的環評報告,要求政府補做生態調查,容易令外界誤會環評制度阻礙建屋計劃。他強調問題出於環評制度本身,由於多年未修訂,部分指引變得不合時宜,若針對環評度漏洞改革,項目倡議人可按清晰指引做調查,甚至可縮短整體評估時間,達到提速效果,亦可兼顧保護環境,達至雙贏局面。
翻查現行《環評條例》下的「指南」,生態基線調查的目的是透過抽樣方式蒐集生態數據;至於實際抽樣方法、調查時間和頻密程度等,則要視乎研究範圍的面積、棲息地及目標物種而定。「指南」要求項目倡議人就每個項目的調查自行決定合適抽樣方式,故指引無詳細列出準則,只要求數據要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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