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否認警總偷鮑 下屬稱公眾捐贈派發無紀錄
【明報專訊】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PPRB)高級督察黃敬修涉於前年在警察總部內,偷去兩罐屬於警方的即食鮑魚,他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被告的下屬、負責分發物資的警長蔡偉青(圖)供稱,部門在2020年因應警方「踏浪者行動」(即處理反修例示威的行動)而收到公眾捐贈約50罐鮑魚,一般警方絕不會收取捐贈物資,而涉案鮑魚非政府物資,故此派發過程並無紀錄,亦無既定處理程序。
被告警誡下稱「想搵個地方解釋」
被告黃敬修(30歲)涉於2020年10月8日犯案。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指出,警察公共關係科(現稱警察公共關係部,下稱部門)辦公室位於警察總部11樓,設4個組別的辦公室,包括社交媒體傳訊組、社交媒體傳訊(特別分組)等。案發時被告隸屬社交媒體傳訊組,閉路電視拍到被告進出特別分組的辦公室。被告於2020年11月13日被捕,在警誡下稱「我明白,我想搵個地方解釋」。
稱因應處理反修例收捐贈
證人:被告在鄰組辦公室拿鮑魚
警長蔡偉青昨日供稱,他隸屬社交媒體傳訊組及特別分組;警方2019年展開「踏浪者行動」後,翌年部門收到公眾捐贈約45至50罐鮑魚,由他負責分發。
蔡說,連同他本人在內,特別分組共有9人,他將9罐鮑魚交給警員12222,蚢鴾閰韘b特別分組的三層櫃內。蔡之後再將其餘鮑魚帶到社交媒體傳訊組辦公室派發,又交代同事叫不在場者稍後自行分發。裁判官溫紹明問被告從哪堮釣涉案兩罐鮑魚,控方表示是特別分組。
辯方盤問時指出,分發過程混亂,更有人投訴分配不均;蔡否認,但認同並非由特定警員派發。蔡又說,當時被告是其直屬上司之一,有責任監察分發,但「佢從來都無同我講呢樣洁v,故此沿用前上司呂姓督察的方法派發。
溫官關注蔡放在社交媒體傳訊組辦公室的鮑魚數目,比該組警員數目多,有沒有警員跟進分發事宜。蔡稱部門沒有紀錄,亦無既定處理程序,「呢灟曮Y政府物資,我]無紀錄謘v,而一般警方絕對不會收取公眾捐贈的物資。
稱警方一般絕不收公眾捐贈物資
溫官再問「有人拎多一罐都無人制止?」、處理手法是否較隨意?蔡稱沒有相關紀錄,但已交代同事要平均分配,若已交給其他組,則「畀同事階D意」。蔡強調已派發的9罐鮑魚絕對屬於特別分組的同事。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 27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