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害華裔女子潘雲英及棄屍 韓紹峰二級謀殺罪成待判刑
稱怕像中國法院草率判殺人 發現潘屍體沒報警 陪審團不信辯詞 只用一天便一致裁定罪名成立
【明報專訊】華裔女子潘雲英(Yunying Pan,音譯,圖)被殺及棄屍案昨(19)日審結,陪審團一致裁定,來自中國的移民 、55歲華人教車師傅韓紹峰(Shaofeng Han,音譯)二級謀殺罪名成立,從主審法官宣布退庭到陪審團做出判決,僅僅只用了一天時間。
韓紹峰所辯稱發現潘雲英屍體後沒報警,是怕被誤判殺人,更錯誤認「加拿大的司法機構也會像中國法院一樣,會草率結案並判他死刑,因此才要將『被他人殺害』的潘雲英藏屍別處。」
被告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通過Zoom視頻會議,傳召了熟悉中國司法系統的英國倫敦大學法學講師牟宇(Grace (Yu) Mou,音譯)作供,牟指中國司法系統的漏洞不少,定罪率很高,如果一個人被逮捕、指控並被定罪,他們往往會被處決。在中國沒有太多的正當程序權利。但對這個說法,陪審團完全不予採信。
此案的審理從開始以來,被告韓紹峰便承認自己隱瞞了掩埋潘雲英的屍體一事,但否認殺害對方。而控方也缺乏直接證據來證明韓紹峰有預謀殺人,因此只能控告他二級謀殺罪名。
在陪審團昨日得出裁決後,主審法官將擇日宣判。二級謀殺罪依例是判終身監禁,在聽取受害人陳詞後,法官量刑時會判定被告在服刑多少年以後,可以提出假釋申請。
潘雲英、韓紹峰和另一名男租客,曾一同租住在密市Strathaven Drive的一間分租鎮屋內。其中潘雲英是2017年從中國來到多倫多買房,於11月25日遷入該址,但在短短一周多時間後的12月5日就遇害。
潘雲英屍體腐爛
僅知背部被刀刺
控方認為韓紹峰於2017年12月某日殺死了潘雲英並棄屍埋藏,檢控官向陪審團的結案陳述中說,韓紹峰把潘雲英的屍體埋在一個墳場裡,用意就是不會被人發現,這一事實證明韓紹峰希望潘雲英被殺一事永遠不被人知道。
2019年3月潘雲英的屍體在密市堅尼地路夾Matheson Blvd. East一小樹林內被發現,當時屍體的皮膚和主要器官已經腐爛,無法查出潘雲英死前被人做了什麼和誰做的?不過遺骸顯示潘雲英的背部被人反覆用刀刺過。
在案發前,韓紹峰在2017年11月25日至27日間多次向業主投訴潘雲英製造噪音和離房後不關燈,甚至說「這個女子做得太過了」、「(我們之間)以後將有更大衝突」。
幾天後,韓紹峰邀請潘雲英一起去健身,但被拒絕,在通過社交媒體給她表兄妹發的信息中,潘雲英形容韓紹峰「又老且髒」。後來,潘雲英曾向業主說擔心自己的安全並想尋找其他租住地點。
檢控方推論韓的殺人動機可能有2個,一個是「因愛生恨」,另一個是厭惡此女子。
就前一點來說,韓紹峰曾問潘是否有男友,還表示願意做潘的男友,但被潘拒絕。之後潘告訴住在中國的一個表弟,稱自己感到不安全,想搬出去。
而後一點動機,也有韓紹峰發給潘雲英的手機短信為證,在這些短信中,韓稱潘是一個「粗心和不聽話的女人」。
韓紹峰的辯護律師Lydia Riva說,他在2006年移民加國、不能說英語且獨自生活,當發現滿身血的潘雲英屍體時,精神發生錯亂,所以在處置上失去了理智。並害怕遭到錯誤指控而被判處死刑,。
辯護律師還指出,在現場發現了屬於另一名男性的血跡。檢控官則對此回應稱,案發地點是一間分租屋,多年來有形形色色的其他男子曾在那裡居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