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階段研應對「數據主權」 大狀:世界趨勢偏向監管
【明報專訊】法改會昨起展開就5項「依賴電腦網絡的罪行」的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另透露,下一階段將研究詐騙、兒童色情等「借助電腦網絡的罪行」,以及如何應對「數據主權」等挑戰。執業大律師黃繼兒說,數據涉及主權或國家安全因素,內地較重視相關概念,香港過去沒太細緻的法律,預計日後信息安全、數據轉移及運用上更多法律改革,亦認為世界趨勢是偏向監管。
除法改會研究外,保安局亦正研究立法訂定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的網絡安全責任,計劃今年底就立法建議諮詢公眾,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則正研究規管虛假資訊的不同法例和執法經驗。
黃稱,學術界雖有意見認為網絡可自律運作,但由於要平衡不同利益及個人信息,一般由當權者或監管當局制定,並舉例歐洲部分國家也有網絡安全法律。他認為,因應時勢及在國策下香港要發展成為數據中心,法改會推動研究是合時。
電腦保安研究員賴灼東說,法改會說法似是預告在網絡平台安全或有更多規管,例如數據監察及保護措施,希望當局專注技術層面研究,以及平衡網絡發展,不阻礙業界發展、研究及學習。
方保僑:早應重新定義科技罪 應解說罰則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認為,新一屆政府重視網絡安全,預計未來會有更多科技及電腦相關罪行立法。他稱,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一早應重新定義科技相關罪行,舉例以程式搶演唱會門票亦應受規管,但關注新法規具體執行方式及罰則,強調應向公眾充分解說。
翻查資料,國家主席習近平2015年在浙江烏鎮世界互聯網大會已提及「網絡主權」概念,認為應尊重各國選擇網絡發展道路及管理模式,互不干涉及不縱容危害他國國家安全的網絡活動,並提及網絡世界與現實世界提倡自由同時也要保持秩序。2017年中國實施《網絡安全法》,包括引入實名制及限制於中國收集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必須保存在中國,部分跨國科技公司配合並在中國興建數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