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押14月 何俊仁申保釋被拒棄覆核權
【明報專訊】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早前被控《港區國安法》「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就另案服刑已還押逾14個月的何俊仁本月初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陳辭後,昨日拒絕保釋申請,何俊仁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還押候訊,待9月14日處理交付高院程序。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何俊仁由美籍人權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代表。昨日庭上所見,修剪了頭髮的何精神不俗,有旁聽者高呼「剪鷩Y髮、型彏{」,何向旁聽者點頭示意,離庭時亦向他們揮手。
控罪指何俊仁、李卓人、鄒幸彤及支聯會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
翻查資料,何俊仁涉及4宗非法集結案,除在「8.18流水式集會」判處緩刑,其餘案件判囚10至18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料於本月22日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WKCC 3632/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