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新東方子公司侵肖像權 劉翔獲賠6000元
[2022.07.08] 發表
北京互聯網法院網站昨日公開一份文書顯示,知名跨欄運動員劉翔訴稱,中國內地補習社品牌新東方旗下的「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諮詢有限公司」未經允許,在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文章中使用其肖像,並附商業宣傳信息,構成對其肖像權的侵害,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需連續60日登報道歉,以及賠償經濟和精神損害費15萬元人民幣。
新東方子公司辯稱,「在獲知被控侵權事實後立即進行了刪除處理,主觀上並無侵權故意。」經審判,法院指北京新東方前途出國諮詢有限公司構成對劉翔肖像權的侵害,但並未對肖像進行醜化、污損,侵權行為情節輕微;須書面致歉並賠償劉翔經濟損失6000人民幣。(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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