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生被殺案 男友判死刑
【明報專訊】備受中國內地社會關注的「南京女大學生被殺案」,昨在雲南省西雙版納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被殺女大學生李倩月的男友判處死刑,另兩人死緩。法院公布的案情細節顯示,事發前其男友曾多次與同伙商議殺害計劃,並多次演練。在殺害李倩月後,其中二人處理埋屍。
「澎湃新聞」報道,法院宣判指出,被告人洪嶠、張晨光、曹澤青故意殺人,對洪嶠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並處罰金1萬元(人民幣,下同),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張晨光、曹澤青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經審理查明,洪嶠與李倩月是戀人關係,洪嶠之後因矛盾產生殺害女友之意,並邀約張晨光、曹澤青多次商議謀殺計劃。
行兇有計劃有練習 另兩人死緩
2020年7月6日,洪嶠等3人在江蘇南京市選定雲南勐海縣普洱茶公園為作案地點,其間3人策劃並準備了作案工具,並反覆演練作案方法。
7月9日,李倩月被男友洪嶠等三人合謀誘騙至雲南省勐海縣殺害並掩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