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推翻經典墮胎權判決
數十年來最重要決定 料一半州份將展立法禁墮胎程序
美國最高法院周五(24日)推翻近50年前被視為該國女性墮胎權最重要指標的「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裁決,指美國並沒有關於墮胎的憲法權利,此後除非國會採取行動,否則各州份將可自行決定墮胎權。這被視為美國最高法院數十年來最重要的決定,勢改變美國女性墮胎生態,預計有一半州份將展開禁墮胎立法程序。
大法官稱羅訴韋德案推理異常薄弱
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在「多數意見書」(majority opinion)指出,「羅(訴韋德案)從一開始就大錯特錯,它的推理異常薄弱,其決定產生破壞性後果。『羅』及『凱西』兩案遠未為墮胎議題帶來全國解決方案,反而激烈爭論,加深分歧。」
1969年得州一名婦人意外懷孕,但沒錢到其他州合法流產,於是以化名羅(Jane Roe)來挑戰禁止墮胎的合憲性,訴訟另一方是得州檢察總長韋德(Henry Wade)。
結果當時最高法院判羅勝訴,此案亦成為美國墮胎權的指標案例;「凱西」案是指最高法院在1992年「計劃生育協會訴凱西案」裁決中,重申羅訴韋德案判決。
多數意見書稱憲法沒包含墮胎權
這份最終的意見書內容,跟5月初外泄的多數意見書草案相似,文件中阿利托稱憲法未有提及墮胎,亦沒憲法條款隱含地保護這種權利,包括「羅」及「凱西」兩案捍衛者主要依賴的憲法第14修正案中的正當程序條款。他續指該條款被認為是為保障憲法未提及的一些權利,但任何此類權利須「深植根於這個國家的歷史和傳統」。加入阿利托一方意見的另外包括4名保守派法官。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協同意見書」(concurring opinion)指他本身不支持推翻「羅訴韋德案」裁決,但站在大多數一方的裁決。
3名自由派大法官布雷耶(Stephen Breyer)、索托瑪約爾(Sonia Sotomayor)及卡根(Elena Kagan)則在「不同意見書」(dissenting opinion)稱,大多數一方只因為鄙視而推翻『羅』及『凱西』兩案裁決。
拜登斥是極端意識形態的展現
總統拜登斥最高法院的裁決將很多人的憲法權利奪走,是「悲劇錯誤」和「極端意識形態的展現」,但呼籲民眾示威時要和平。
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批評周五裁決「何等侮辱,向女性摑了一巴」。前副總統彭斯則讚揚裁決,稱讚法官對他們的信念的勇氣。
判決亦惹來國外政界反響,英國首相約翰遜則指判決是「一大倒退」。
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指,最少21個州份已有法律或憲法修正案,以確保能盡快禁止墮胎,另有4個州亦可能盡快禁止墮胎,而密蘇里州在判決一出即率先表態會立法禁止墮胎。(CNN/CN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