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支持攜槍權 勢衝擊多州槍管法例
美國最高法院周四(23日)首次裁決,美國人擁有在公眾場所攜帶手槍的基本權利,推翻紐約州要求持槍者須取得自衛許可方能攜槍的上百年法例,擴大了公民的持槍權。此判決連帶衝擊加州、馬里蘭等州限制民眾佩槍上街的類似法例,對控槍具深遠影響。總統拜登斥裁決「違反常理」,紐約州長批評判決令槍械暴力「火上加油」,可置數以百萬計紐約州居民處於危險境地。
紐約州1913年立法訂明,民眾須有正當理由證明有自衛需要,才能在不向外展示下合法攜槍外出。然而兩名紐約男子申請攜帶手槍被拒後,連同紐約州步槍及手槍協會興訟,質疑紐約州「使奉公守法市民幾乎不可能領得執照」,侵犯了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人民擁有及攜帶槍械的權利。
大法官:權利受憲法保障
儘管美國紐約州水牛城超市及得州尤瓦爾迪小學上月先後發生全國矚目的槍擊案,令控槍呼聲再度高漲,但最高法院大法官周四卻以6比3裁定紐約州法例違憲。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代表寫判辭道,憲法第二修正案保障美國人「有攜手槍在家外自衛的權利」。法院內3名自由派大法官不同意有關決定,其中本月將退休的布雷耶(Stephen Breyer)道:「多州立法以不同方式限制購槍、攜槍、用槍,試圖解決槍械暴力帶來的危險。本院今天卻大大加重它們的負擔。」
這是繼2008年裁定美國人「有權為自衛在家存放槍械」以來,最高法院又一個擴大槍權的裁決。美國最大擁槍權游說組織「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RA)形容為「分水嶺勝利」。
拜登斥裁決違常理
紐約州研新措施反擊
總統拜登斥裁決「違背常理和憲法」,紐約州長胡楚爾(Kathy Hochul)說:「我們已然在應付重大槍械暴力危機,無必要再火上加油。」她矢言最快7月初召集州議員,研究制定新措施,好讓該州保留現有法例。加州與馬里蘭州、新澤西州、夏威夷州、麻省及首都華盛頓都有類似紐約的控槍法例。這些州分的民主黨議員等皆因應裁決探索修法繼續規管槍械,同時避過法律挑戰的可能。
(法新社/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