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設土地發展相關目標 謝偉銓:無助增房屋供應
【明報專訊】地政總署、規劃署和屋宇署未有設立類似房署的KPI,但設有多項土地發展相關目標,例如地政總署目標於3周內回覆改契申請,屋宇署目標60天內審批建築圖則等。在2016年起的5年間,地政總署有4年不達3周內回覆改契申請的目標。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認為,部門設立的目標只是服務承諾,即使達標率高,無助增加房屋供應,建議政府可訂定例如未來5年內「上樓時間」目標,由政策局督促各部門完成。
3周內覆改契申請 地署4年未達標
屋宇署在審批新建樓宇上設有目標,例如在60天內審批建築圖則、30天內審批再次呈交的圖則、28天內審批展開工程同意書等。地政總署在契約修訂或換地申請上亦設有目標,包括於3周內回覆申請、22周內發出「載列暫訂基本條款建議書、否決通知書或表明原則上同意」,以及在收到接納最終基本條款及補地價建議的具約束力接納書後12周內發出法律文件。
地區規劃方面,規劃署目標在6周內回覆有關總綱發展藍圖申請、6周內回覆為核實履行附加條件而呈交的申請、3個月內完成審理發展建議等。2016至2020年的5年間,除地政總署有4年未達3周內回覆改契申請的標準,3部門在上述標準中均達標或最多一年未達目標。
謝倡定5年內「上樓時間」目標
謝偉銓認為,現時部門目標只是服務承諾,由部門自行制訂,即使達標率高亦沒意思,無助增加房屋土地供應,「不是回覆了,就是做了事」。他建議政府從結果出發,例如定下未來5年公屋上樓時間目標,便可由政策局鼓勵或督促轄下部門想辦法完成,「空談KPI沒有意思,只看數字太狹窄,最大的KPI是市民收不收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