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涉違限聚 官質疑警呈堂片段或不公
【明報專訊】沙田區前區議員黃文萱及前議助去年擺街站遭票控犯聚,案件昨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控方要求將超出控罪發生時間拍攝的警方片段呈堂,裁判官彭亮廷質疑或對辯方不公平,「究竟控方或者律政司意見想告咩?有無證據支持你心中所想?」
指控範圍擴至「任何一刻」
官質疑控方對辯方「唔公平」
被告黃文萱及麥ㄩa否認去年2月20日下午2時半至4時半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控方開庭即指,控罪發生的兩小時內,兩人有共同目的聚集,非每一刻都保持1.5米距離;只要兩人有任何一刻違例都足以入罪。彭官聽畢質疑,控方將指控範圍擴大至任何一刻,「對辯方唔公平」。
此外,控方要求將兩條由警員隨身攝錄機拍攝的片段呈堂,其中一條攝於下午約4時半至5時,超出控罪發生時間。彭官質疑控方呈堂理由,控方稱將於中段或結案陳辭補充法律理據,案件照常開審。
督察黎家健供稱,兩被告當日聯同5名中學生擺街站,派發寫有「反對赤化教改,守護香港未來」的單張。黃文萱盤問稱她曾分發防疫物資,黎家健稱沒有留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STFS15-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