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證蒐姓名身分證4資料助追蹤 私隱專員:防疫豁免規管 專家促公開程式審計報告
【明報專訊】因應新冠疫情,政府本月24日推「疫苗通行證」,可記錄使用者個人資料,創科局表示,程式會蒐集共4項資料,包括掃描時間、電子針卡內遮蓋了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及打針日期,但稱31日後會銷牷C私隱專員鍾麗玲稱,如涉公眾健康事宜,蒐集當事人的健康、身分或所在地資料,可免受限制使用資料的規管。有電腦專家稱,通行證功能與內地「健康碼」接近一樣,促政府公開程式審計報告,保障私隱資料安全。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質疑,疫情已不能透過追蹤切斷,不值得因此蒐集市民資料。明報記者
私隱專員鍾麗玲昨於立法會被問到若「安心出行」加入追蹤功能會否違反私隱條例,她稱私隱條例屬原則性法例,沒禁止為防疫或公眾健康需要蒐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包括在「安心出行」加上接觸者追蹤功能,但相關部門須確保遵從私隱條例的規定,僅應蒐集必需、足夠但不超乎適度的個人資料,並在蒐集前說明蒐集什麼資料及目的,以及資料可能會轉移給哪類人。她補充,若涉及公眾健康事宜,有關當事人健康、身分或所在地的個人資料,可免受限制使用資料的規管。
政府:加密存31日 處所無法閱
創科局亦發放影片教導處所和市民如何使用「疫苗通行證」。局長薛永甯Q於網誌稱,政府推出「驗證二維碼掃描器」程式,供處所負責人掃描針卡及「豁免證明書」二維碼,蒐集的資料會暫存程式31天,並經加密處理,遮蓋(masked)及雜湊(hashed),成為不可辨識個人身分的資料,處所人員無法查閱。局方又稱,程式會蒐集掃描時間、「電子針卡」內遮蓋了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及打針日期共4項資料。按政府公告,指定執法人員需要時可向處所蒐集客戶的通行證數據以作疫情追查。
專家批署方兒戲 促主動查漏
電腦保安研究員賴灼東認為,程式蒐集全港個人私隱,政府應對處理系統就防止攻擊和銷珚禤け{序等作第三方審計,並公開報告,並批評私隱公署「兒戲」,應主動確保系統無安全漏洞,「八達通、選民登記冊(泄私隱事件)也是這樣,私隱署幾時才懂主動查證?」
賴又稱,「疫苗通行證」有個人資料和追蹤功能,已與內地「健康碼」接近一樣,要求政府公開交代程式重要更新。他又稱,若處所電話已「越獄」,資料可能被盜,但若已加密則無法讀取資料。
民主黨:政府曾稱不追 損信任
民主黨醫療政策發言人袁海文說,政府過去曾保證程式不設追蹤,現時改變說法,令市民對政府抗疫的信任大打折扣。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