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首有公司代表應訊 旺角衝突控方大狀作法律代表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等7人,及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的公司,分別涉3宗《港區國安法》的案件,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其中3間公司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首次有公司代表到庭,並由曾在2016年旺角衝突及7.28上環暴動等案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作法律代表。案件押後至2月24日,與其餘被告一同提訊。
公司現任董事指派
3名被告依次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均由文姓男子代表應訊,記者在庭外問他中文全名、以什麼身分出庭、由誰指派等,均不獲回應。據了解,3間公司清盤程序未完成,公司現任董事指派該文姓男子作代表,並由郭葉陳律師事務所委派法律代表。
翻查資料,郭棟明1985至88年任職律政署(現律政司),其後私人執業,曾在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2016年旺角衝突、7.28上環暴動等案代表控方,亦曾任城規會上訴委員會主席、法律援助覆核委員會成員等公職。
郭葉陳律師所派法律代表
合伙人包括郭琳廣
至於郭葉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包括執業律師郭琳廣,他於2014至18年曾任監警會主席,2017年獲銀紫荊星章,現為證監會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委員會和威爾斯親王醫院管治委員會委員,亦是團結香港基金顧問之一;另一合伙人、執業律師葉禮德則為廣東省政協委員,2012至13年曾任香港律師會會長,現任證監會非執行董事等公職。
控方早前增訂兩項控罪,3間公司與黎智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羅偉光、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社論主筆楊清奇,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WKCC 2879/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