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探監須打針
【明報專訊】懲教署昨日公布,除獲豁免人士外,下月16日起探監親友須先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有關注囚權的組織幹事表示,理解署方在疫情下安排,但憂有親友無法探訪,影響在囚者權利,建議署方安排每周一次視像探訪和讓囚友打電話。懲教署則稱,未有接種疫苗探訪者可透過在囚者申請視像探訪。
懲教稱可申視像 社協倡每月一次改每周
懲教署回覆本報查詢稱,面對第五波疫情發展及變異病毒株的高傳播性,決定配合政府擴大疫苗氣泡政策,除獲豁免人士外,下月16日起探訪者須出示已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紀錄,方可親友探訪。未有接種疫苗探訪者可透過在囚者申請視像探訪。另由1月24日起,所有外間交來或寄予在囚者的物品均會徹底消毒,存放最少3天才派發予在囚者。
寄囚友物品 徹底消毒晾3天始派
署方表示,由於監獄環境特殊,傳染病容易在監獄迅速蔓延,造成集體感染,署方採取所有可行措施、應變機制及使用各種防疫消毒裝備,確保在囚者生命安全及避免衝擊香港公共醫療系統。署方昨亦宣布即時實施特別探訪措施,每天上午及下午各有30分鐘時間暫停探訪服務以消毒及清潔,探訪等候時間會較長。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稱理解懲教署的防疫安排,惟擔心部分人對接種疫苗有憂慮致無法探訪。據懲教署指引,合資格者每月最多可接受一次視像探訪。他建議懲教署容許囚友每星期一次視像探訪,以及讓囚友跟家人通電話,他稱視像探訪和通電話等權利在外國監獄行之已久,亦相信懲教院所具足夠人手和設備。
截至1月23日,本港有約525萬名市民已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另截至1月23日的過去一星期,衛生署共接獲3宗曾於離世前14日內接種新冠疫苗的死亡報告,但沒有臨H證據顯示個案由疫苗引起。衛生署共接獲65宗涉及曾接種新冠疫苗者的異常事件報告,當中並無涉及曾於離世前14日內接種疫苗者與接種疫苗有潛在關聯的死亡個案。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