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葵青遊行案被告居疫廈 官押後一天待檢測
【明報專訊】2019年8月25日有市民發起「荃葵青大遊行」,事隔兩年3男被控非法集結,他們否認控罪,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辯方庭上表示,第三被告居於葵涌h一大廈,數次病毒檢驗結果均為陰性。裁判官黃士翔聽取控辯雙方陳辭後,決定將本案押後至今午,以待被告昨日檢測結果及進一步疫情消息。
3名被告依次為報稱建築工人的陳港榮(21歲)、工程助理岑子軒(24歲)、工程助理葉仲德(23歲),被控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眾安街近沙嘴道參與非法集結;岑另被控管有一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代表第三被告的律師庭上提及,葉住於葵涌h,他於21至23日的檢測結果均為陰性。其後審訊繼續,控方證人作供期間,裁判官黃士翔稱收到通知,第三被告居住的大廈須強檢,故押後讓控辯雙方討論安排。辯方解釋,被告居住的大廈於22日須強檢,被告21日已自行檢測,其大廈未有圍封。
黃官又關注,案件能否按原定7日審期完成,若案件要續審,2月才可安排。經過多次押後討論,最終決定休庭一天。
【案件編號:WKCC 329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