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騙按揭 「警隊KOL」保釋轉區院審
【明報專訊】被視為「警隊KOL」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警司陳凱港涉於2019年向兩間本地銀行提供虛假受僱文件及資料,以獲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經警隊內部調查揭發後被捕。他和一名49歲男商人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同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押後至2月9日再訊,待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兩人准以現金各1萬元及5000元保釋。
被告依次為沒有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據了解,陳被捕後已停職。兩人准以現金擔保,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瞞警司職業 被捕後停職
首控罪指稱,兩人於2019年5月17日至11月4日,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務處警司職業,及/或藉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2019年7至9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月薪逾24.6萬元,意圖藉詐騙誘使東亞銀行發出一筆約2154.9萬元貸款。
次控罪指稱,兩人於2019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凱俊,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務處警司職業,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月薪逾24.6萬元,陳凱俊則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及月薪約11.2萬元,詐騙並誘使華僑永亨發出480萬元貸款。
【案件編號:STCC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