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助噴清潔劑襲擊囚6月2周
【明報專訊】深水鶣e區議員李文浩及劉家衡的聯合辦事處外,去年3月貼出「藍絲與狗不得內進」告示,20多名市民到場抗議,其間區議員劉家衡的辦公室助理李譯喬,涉噴射清潔劑及用掃帚襲擊兩女一男,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其中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被判監6個月2周。裁判官陳慧敏斥被告行為卑劣可恥,五度向女事主噴射清潔劑是野蠻粗暴。有旁聽者聞判落淚。
被告李譯喬(32歲)否認3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被控於2020年3月9日在長沙灣青山道名人商業中心605室門口,襲擊女子王西萍、何華,以及男子關新偉。
陳官裁決時稱只接納事主何華的證供,另一事主王西萍前後證供具極大分歧,她庭上供稱被液體射中後,不適達10分鐘及曾走到別處,陳官認為有誇張成分,故不接納其證供。另一事主關新偉則身在內地,未有作供。
不接納辯稱自衛 官:目的昭然
陳官不信納被告的供辭,稱噴壺內液體呈藍色,並以清潔劑樽盛載,何華亦稱液體有清潔劑氣味,被告辯稱是稀釋消毒酒精為謊話,亦非派發予居民的剩餘物資。陳官指無論液體是清潔劑抑或消毒酒精,均造成刺激。陳官又說,若被告擔心疫情,應該關上門,認為他噴射液體令事件升溫、火上加油,目的昭然若揭,就是要懲罰及令該些人知難而退。陳官同時不接納被告的行為屬自衛。被告被裁定一項襲擊罪成,另兩罪不成立。
辯方呈上求情信指被告奉公守法,有工商管理哲學博士學位,原可尋求高薪厚職,但選擇服務社區,可見他不計較報酬;他本性善良,僅是情緒激動而犯案,事主不適也是輕微,望判處非監禁刑罰。陳官判刑時斥責被告站於議員背後,向門外手無寸鐵的市民施襲,行為可恥,遂以7個月為量刑起點,扣減刑期後判監6個月2星期。
同案劉家衡的妻子、網名「搣時潘」的潘書韻原被控各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刑事損壞罪,但潘早前未有出庭,遭法庭發出拘捕令。
【案件編號:WKCC 27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