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向5女索裸體片 港鐵職員認11罪
【明報專訊】時任港鐵車務表現主任涉濫用職權,從港鐵電腦取得兩名未成年少女及3名女同事的聯絡方法,要求對方拍攝裸露影片,更三度冒充警員,聲稱事主答允拍片後可接受警誡或刪去案底,惟事主沒上當。他昨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刑事恐嚇、3項冒充警員、兩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兩項促致兒童製作色情物品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還押至12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
辯方求情稱,被告方雄舜(35歲)因工作經歷不愉快而犯案,他不善與女同事相處,明白自己行為極端,對事主造成傷害。法官問為何被告妻子沒到庭支持,辯方稱被告願給妻子空間。
聲稱交裸片可刪案底 全未上當
案情指出,被告案發時可登入港鐵電腦系統查閱報案人資料。去年6月,港鐵客服主任X(26歲)報稱被非禮。被告向X發WhatsApp信息,要X拍攝裸體影片,否則會騷擾X及其家人,X決定報警。同年8月,女子Y(55歲)涉偷取乘客手機被港鐵解僱,被告向Y發信息聲稱可以警誡方式處理案件,但要Y全裸拍片,Y隨即封鎖被告電話。被告以類似手法威脅港鐵客服主任Z(39歲),同樣被拒。
同年11月,報稱被拍裙底的少女B(15歲)收到被告的信息。被告冒警員要求B全裸拍片,否則向B搜身,B沒有上當。另一事主是涉於港鐵站內盜竊的少女C(16歲),被告假冒為警長,聲稱C傳送裸體影片就會刪去其案底。警方「放蛇」拘捕被告後,搜出兩條偷拍裙底片段。
至於企圖欺詐罪的案情稱,港鐵站長A(38歲)收到被告匿名發出的WhatsApp信息,聲稱以A的個人資料借貸60萬元。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沒有正式借貸,只想向關係不佳的A惡作劇。
【案件編號:DCCC5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