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第8次申保釋被拒
【明報專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8次申請保釋,另申請豁免傳媒報道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拒絕兩項申請。鄒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將於下月6日再到庭處理保釋申請。
鄒幸彤身穿米白色外套及黑色上衣,由囚車押送到庭。她昨親自申請保釋覆核,遭羅官拒絕,離開時旁聽者高呼「彤彤加油」、「撐住呀」等,鄒揮手回應。
控罪指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案件押後明年1月6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 3632/21】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