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遊船河缺席作供 女警稱同日往現場觀察
【明報專訊】前年12月1日有網民發起九龍區「毋忘初心大遊行」,入夜後旺角爆發警民衝突。3男1女被控非法集結,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訊。前日休假「遊船河」的高級女督察鄭婉文昨供稱,指前日曾「親身去現場做觀察」,評估當時防線與群眾的距離;警方在給予警告後1分鐘包抄群眾,她不認同未給予足夠時間離開,反問「要畀幾多時間呢?」
警告後1分鐘包抄群眾 「要畀幾多時間?」
3名男被告陳昭宇(29歲)、李國瑋(19歲)、廖煒健(25歲),否認於前年12月1日,在旺角彌敦道近豉油街交界參與非法集結,第四被告鄭穎姿(21歲)承認同日同地與3人非法集結,另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撤銷。
高級督察鄭婉文在案件開審時「book鰷豱薔h旅行」,她昨到庭供稱,當晚10時到場見案發現場有人聚集並高呼「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聲浪「此起彼落」,形容群眾有「共同目的」。鄭又指,警方掃蕩及勸喻群眾離開逾一小時,仍有約百人在豉油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行人路上停留,鄭稱其小隊在11時25分於山東街設防線,與群眾相距80至100米。辯方質疑上述距離在Google地圖上逾100米,鄭稱她「昨天親身去現場做觀察」,認為自己的評估準確。
她續稱,小隊在11時27及29分兩次舉藍旗警告,她亦以擴音器呼籲群眾離開,但群眾未有散去,並有雷射光束照向防線。11時30分,她按警司指示向豉油街方向推進,與同僚包抄群眾並截查,其後拘捕攜可疑物品或無合理辯解身處上址的人。
認包圍目的:又會驅散又會拘捕
辯方質疑,警方沒有足夠時間予群眾散去,鄭不同意,稱警方由10時抵達現場,「已經係武力黈i示」,勸籲群眾散去逾1小時,反問「幾時先係一個合適、可以走黈伬啀O?」
辯方再追問,1分鐘能否供100人離開,鄭表示當時沒指明群眾不能離開,「要走我都無辦法」,惟在辯方盤問下,她澄清包圍的目的並非讓群眾四散,「又會驅散又會拘捕」。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CCC 1575/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