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控阻差 片段顯示五拒出示身分證
【明報專訊】人稱「王婆婆」的活躍社運人士王鳳瑤(圖),涉在今年1月22日陳彥霖逝世16個月當晚,在將軍澳示威時未有向警員出示身分證,被控阻差辦公罪,她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庭上播放片段顯示,警員要求王婆婆移除她掛在欄杆的手袋,否則「會當垃圾處理」,並多次要求她出示身分證,惟王至少5次拒絕,及多番回應「等等先、等我示威完先」;她被捕後警方執拾其物品時,多次高叫「唔好整爛我把遮」。
負責拍攝的警員張伯喜供稱,他於當晚近7時開始拍攝 ,拍了長10分鐘片段,內容關於警員要求被告出示身分證及拘捕她的過程。沒有律師代表的王婆婆盤問張時,問為何鏡頭會對準她一個,質疑警員針對她。張稱,他看到王擺放雜物,或阻礙車經過的視線,且王高舉雨傘、紙牌,或引人圍觀,故選擇拍攝她,而非聽從上司的指示。
王婆婆又問張,在返回警署時有否聽到有人大叫,張稱聽到有女聲尖叫。王續聲稱她在警車及警署被警員虐待。
督察李甜珠供稱,王當時把手袋掛在行人路安全島欄杆上,要求王移除,王沒遵從,亦有途人經過時需繞過王,認為王對行人造成影響。李稱多次要求王出示身分證,王曾遞上八達通,但從沒出示身分證,並多次說「等等先、等我示威完先」。李認為已給予足夠時間及多番警告,遂宣布拘捕王,由警員扶王上警車離開現場。聆訊未完,押後至12月24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1261/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