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石景山隧道滲水14亡 副市長27人問責
【明報專訊】廣東省政府批復珠海市興業快線(南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滲水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是一宗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經調查,事故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庫時遭遇富水花崗岩風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當,導致右線隧道拱頂倒塌滲水,湧入左線隧道致工人溺亡。
《羊城晚報》報道,事故調查報告指出,有關企業和珠海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存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不力等問題。
警方依法扣查中鐵二局和珠海多間工程公司的12名涉嫌犯罪的有關責任人。
紀檢監察機關則對事故屬地珠海黨委政府、有關監管單位公職人員和國企人員共27人予以追責問責,包括珠海市副市長張宜生政務警告處分、副市長胡新天誡勉處理。
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因工程措施不當,導致7月15日發生右線隧道拱頂倒塌滲水,經8日搜救行動,14名被困工人確認全部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