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通過47法案 僅1/3記名投票
【明報專訊】立法會本年度審議的47條法案中,只有16條在三讀通過時,獲議員要求點名表決,即有31條不記名舉手表決,公慾ㄞ鄖ぇ愬蓮d議員投票取向,而其中10次記名表決均是由非建制派議員提出。熱血公民鄭松泰被取消資格(DQ)喪失議席前,共提出5次點名表決三讀,包括垃圾徵費條例、《財政預算案》撥款等。立法會前議員梁家傑表示,記名有「立此存照」之效,否則市民難向議員問責。
對比會期首年,立法會於2016/17年度通過13條法案,其中4條被要求點名表決,全部由民主派議員提出;記名投票的比例與本年度相若。
謝偉俊:明知通過 何需點名?
建制派議員謝偉俊表示,目前建制派議員若提出點名表決,會預先告知他人,「不似以往突襲式(記名投票),根本不是想處理事情,而是想令政府尷尬,或者推翻它(法案)」。被問會議廳是否經常不足法定人數投票,他說「不夠人數是常理」,舉例外國議會對法定人數的要求遠低於本港。謝稱具爭議的議題,一般有議員提出點名,「好似(審議)《議事規則》,我都明知道會通過,我為何要點名投票?」
多由泛民提出記名 梁家傑:可問責
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表示,點名表決主要用以日後問責,但當議員的立場不再「壁壘分明」,建制派或希望表現「曖昧」,「集體(舉手)通過,則不知道邊個打邊個,不知道誰棄權、反對」。
近月不少重要項目均無點名表決,包括「反起底法」條例、「皇崗口岸一地兩檢」政府議案等。特首林鄭月娥月初出席電台聯播節目時,稱早年廣深港高鐵的「一地兩檢」於立法會遇上阻力,但近期將皇崗口岸改為「一地兩檢」的議案,就獲議員「舉手贊成通過」,形容過程「不知不覺」,與以往的立法會有明顯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