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指結束專政顛覆 撤支聯公司註冊 蔡耀昌:未待裁決綱領是否違法 做法不合理
【明報專訊】成立32年的支聯會上月底宣布解散及啟動清盤。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會同行政會議,根據《公司清盤條例》命令公司註冊處長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政府認為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是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認為支聯會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政府未待裁決綱領是否違法便剔除註冊,做法不合理。他稱,擔心現時清盤程序改由政府處理,將無法估計及監察如何處理資產。公司註冊處回覆本報查詢時稱,過去5年沒有公司因上述條文被剔除註冊。
引《清盤條例》取締 5年來首宗
駐港國安公署:行動依法維護國安
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稱,《港區國安法》規定,在港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遵守該法和香港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不得從事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支聯會長期從事顛覆國家政權活動,是破壞香港社會穩定的「毒瘤」。特區政府依法採取取締行動,決定把支聯會從公司註冊中剔除,充分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是依法維護國安的正義行動。
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支聯會為擔保公司,並非以社團註冊,但政府今次引用《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下簡稱「清盤例」)將支聯會剔除公司註冊的相關條文,以支聯會「假若是《社團條例》所適用的社團,其註冊或註冊豁免本可根據《社團條例》第5D條取消者,或是保安局長本可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禁止其運作或繼續運作者」,政府便可命令剔除其公司註冊(見表)。蔡耀昌昨未有正面回應相關條文是否「無限大」,但認為政府以此條文剔除公司登記屬罕有。公司註冊處發言人昨晚回覆本報查詢表示,過去5年並無任何公司根據同一條文被剔除公司註冊。
政府:假若支聯會是社團
可按《社團條例》禁止運作
支聯會上月底已收到保安局長鄧炳強發出的信件,要求支聯會及其董事就為何支聯會不應按「清盤例」第360C條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作出書面申述。政府昨發出新聞稿,稱特首會同行會根據該例第360C(1)條,命令公司註冊處長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政府並於昨日刊憲,代表支聯會即時解散。
政府在新聞稿提到,支聯會一直堅持和宣揚其五大綱領,包括「結束一黨專政」,其客觀涵義就是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支聯會亦一直積極持續通過活動推動五大綱領;支聯會運作謀求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相當於謀求推翻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國根本制度,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無可避免會威脅或削弱中國維護國家安全和維持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的能力。
政府又稱,假若支聯會是《社團條例》所適用的社團,支聯會可被保安局長根據該條例第8條禁止運作或繼續運作,而禁止支聯會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所需要的,「從而按《香港國安法》的要求有效地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發生」。
蔡耀昌對政府剔除支聯會公司註冊的解釋表示難以理解,稱支聯會主席及副主席已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應在法庭上辯論及處理支聯會的綱領有否違反《國安法》,但政府未待法庭處理案件就用行政方式剔除支聯會的公司登記,「是未經法律程序就指明支聯會綱領犯《國安法》,更突顯政府的行政處理不嚴謹及不合理」。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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