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母促特事特辦審訊陳同佳 港主動協調 鄧炳強:中國台灣操弄政治 陸委:矮化台方
【明報專訊】涉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疑犯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服刑後出獄至本周六即屆兩年,但陳赴台自首仍未有期。潘曉穎母親昨現身促港府主動與台灣協調,或特事特辦在港審理此案,讓女兒死得瞑目。保安局長鄧炳強稱陳很希望赴台,但指中國台灣當局基於政治操弄而不容許。台灣陸委會回應,對港府官員刻意在受訪時以「中國台灣」稱呼矮化台方,批評港府不思協助,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感不解與遺憾。
潘母勸管浩鳴「咪扮傻」
原邀請陳同佳、鄧炳強和一直協助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等人對質的潘母,昨在政府總部外說,「人在做,天在看」,勸管浩鳴「唔好再扮傻」,應反省有否資格做帶領信徒的牧者;她又指近日收到鄧炳強回信,解釋事件指「台灣操控政治」,而對於鄧早前指潘母若覺人身安全受威脅,可報警求助;潘母昨透露早已提出要求,未見警方有行動。她指自己只是一名母親,非政治人物,希望港府主動與台協商,或研究在港審理案件,促特首林鄭月娥特事特辦。
鄧炳強昨稱非常同情潘母,指陳同佳很希望赴台為自己行為負責,但中國台灣當局基於政治操弄而不容許。鄧指案件在台發生,證據在台找到,只要容許陳赴台,就可解決,呼籲台灣「摒棄政治操弄,奏f人性、奏f公義」,亦冀潘母與全港市民一起「希望中國台灣當局拎番出你麉i氣同人性」,容許陳回台負上責任。
被問為何沒應潘母邀請會面,鄧稱社會全體需齊心要求台灣不要再政治操弄,「我]要清楚話畀中國台灣聽,你做咩炡ㄖ幭颩屭鴠x灣係中國一部分」。鄧稱相信當陳赴台後,警方可透過警務協作向台提供協助。
管浩鳴公開文件提自首 指台未回覆
管浩鳴昨公開去年10月22日陳同佳委託的台灣律師向台灣士林地檢署發出的「刑事陳報狀」,文件提到陳赴台自首意願,律師同月致電陸委會指定「單一窗口」7次以上,惟獲回應「不用打電話與刑事局窗口聯絡」,管指已等了一年,台方一直無回覆該文件,又指明白潘母心情,一直做事冀陳能面對做錯的事並赴台自首,相信這是幫潘曉穎沉冤得雪的最好方法,更自言在此事「絕對對得住良心」,「人在做天在看,如果潘媽媽要這樣誤會我,我也真的沒辦法!」
台灣法務部稱,基於司法管轄權,迄今仍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且已通緝潛逃返港的陳姓被告,為確保案件後續偵查、審判順利,籲港府積極回應士林地檢署需要,透過法務部經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兩次調查及一次遣返被告回台等請求,並應經台港政府司法互助,正式提供該案在港事證及共商人犯回台等事。
陸委:不止簽證問題 雙方政府須談好
陸委會發表聲明指,陳同佳為殺人嫌犯,來台投案絕非僅單純批出簽證,而是涉及台港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須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又指台灣政府對被害人家屬亟欲將疑犯繩之於法之悲痛心情感同身受,也有決心實現司法正義,還其公道,呼籲港府盡快與台溝通,作相關司法互助,使疑犯得到應有的法律制裁。
陸委會又指有關港府官員刻意在受訪時以「中國台灣」屬「矮化我方」,嚴正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港府必須正視事實」,並指「對於港府面對哀哀無告的受害家屬,不但不思協助,竟然還有興致進行政治操作,我們實感不解與遺憾」。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