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庭上屢翻口供 涉縱火6男女准簽保守行為
【明報專訊】前年12月1日反修例運動期間,6名年輕男女涉於屯門縱火,被控串謀縱火罪,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狻庢l壞財產的交替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踏入第12天審訊,法官稱控辯雙方達成協議,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控方中止審訊,故裁定各人串謀縱火罪表面證供不成立;首被告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罪則被撤銷。6人同意案情後須簽保守行為24個月。本案亦是首宗於區院審訊期間獲准簽保守行為的反修例案。
首宗區院反修例案判守行為
據了解,控方在審訊中已傳召10多名證人,包括拘捕各人及處理證物的警員;由於證人口供不一致及處理證物手法混亂,辯方遂提出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控方傳召相關證人後,亦同意不再繼續舉證。案件早前審訊時,拘捕首被告的女警在辯方盤問下多次推翻證供,例如問及搜查疑屬首被告的背包時,供辭出現不同說法,辯方一度播放庭上錄音與她對質。
被告依次為女侍應梁汶懿(29歲)、助理土木工程師張達亮(26歲),以及4名16歲男學生。法官郭啟安批准首被告就兩罪分別以1萬元及1500元、次被告以1萬元,其餘4名被告以8000元簽守行為24個月,其間須保持遵守法紀、行為良好、不得干犯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疰a財產及涉縱火罪行。
郭官重申,法庭不會容許任何人因為政治看法衝擊法治,破壞社會穩定,並稱「好多好似第三至第六被告鰫O個法院接受審訊,唔係個個好似你]咁好彩」,又稱第三至第六被告的父母「可以奏f個仔返屋企」,叮囑他們要好好管束兒子。
官:唔係個個似你]咁好彩
6人同意的案情指,當晚屯門鄉事會路一帶有20至30人設置路障後逃走,有警員晚上10時許在仁愛堂賽馬會社區及體育中心後門外看到有人聚集,警員朝人群跑去,發現一罐有機混合物、兩枚汽油彈等,事後拘捕6人。警員在被告的背包搜出防毒面具、護目鏡等,部分被告藏有打火機及白電油,上述行為令人合理地恐懼涉及對人身或財產使用暴力。
【案件編號:DCCC 552/20 】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