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姦女案親友控妨司法 辯方:父僅申冤 沒吩咐叫女改口
【明報專訊】少女X約4年前疑遭父親強姦及非禮,案件開審前被母親帶往深圳,返港後作供改稱性侵一事純屬虛構,父親最終脫罪。5名親屬涉指示少女改口供,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辯方昨日在高院結案陳辭。X父親的代表大律師稱,探訪片段只看到X父親不斷向家人申冤,沒吩咐家人叫X改口供,反指若當時眾人已達成串謀協議,「仲使憭f水咩,直接問畀鷟X未就得啦」。
被告為事主X的父親(44歲)、母親(42歲)、祖母(67歲)、叔叔(39歲)及祖父(65歲),5人均選擇不作供。
代表X父親的大律師謝英權稱,本案主要依賴荔枝角收押所的探訪片段,片段只見X父親不斷拿出X的驗身報告,說自己在強姦案中蒙冤。辯方稱要設身處地去想,「如果你被人冤枉,面對數以年計的監獄,你都會緊張焦慮」;相反,若X父親一早已和其他被告有協議,仍緊張地申冤,根本不合情理。
辯方又稱,收押所的對話隱晦,「除非你係佢肚入邊條蟲」,否則不能揣測零碎對話的確實意思。對於X指稱其祖父及祖母曾送禮物給她,辯方表示全部被告均是X的長輩,祖父母送禮物給孫女亦是平常事,「有咩咁出奇?」,而且X所收的禮物只是廉價的「公仔」。
【案件編號:HCCC 1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