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墮斃案 否認言語不尊重教師 前校長認叫死者辭職:一時衝動
【明報專訊】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的死因庭昨進入第7天研訊,時任校長羅婉儀出庭作供。她供稱事發前召見死者,承認曾向對方稱「下次再犯可能公積金不保,會唔會考慮辭職?」但強調是一時衝動,並非想逼走死者。她一概否認作供教師於庭上指出她不尊重教師的言論,明言指控失實,又稱「我真係唔明白點解佢]會咁講」、「我都想畀人接納」。
羅婉儀憶述,事發前一星期她因漏發通告一事召見死者,但死者因病聲沙未能回答,其間她向對方說:「如果你再犯呢鑨暊Y重錯誤,真係公積金都不保,你會唔會考慮辭職?」羅強調,自己當時壓力亦很大,該話是一時衝動,並非實際要死者辭職。
研訊主任問羅她語氣如何,羅形容是「口睅嶀腄A少少哀求」,不是責備死者,而死者當時有臉紅,但沒有哭。其後她指示死者以書面報告交代事件,事發前一天,她再次接見死者討論工作安排,形容自己「完全冇惡過」,當天的溝通「處理得好好」。
被問到很多證人均指她不尊重教師,羅堅稱從沒說過證人指稱她的失言說話,例如「你未夠班唔好同我講洁v,亦否認曾對死者說「收聲!唔好駁嘴」,因死者從來不會駁她嘴。
稱積極與同事溝通 會帶手信分享
就持份者問卷評分低,羅自言一直積極與同事溝通,又嘗試調動開會時間以紓緩教師壓力。她又稱,「中國人文化係透過寒暄、請食洢堨葃鰜Y」,強調自己會在外遊後帶手信與同事分享。
家屬代表律師在開始盤問前,先向羅表示:「今日是林老師過身第20個月,在李東海小學,尊重和承擔責任是重要的價值」,「作為貢獻教育的人,我希望你可以真誠回答我問題」。
承認漏發通告未嚴重至需辭職
律師向羅表示,其證供給人的感覺是死者墮樓一事與她無關,羅回應稱她的「辭職說話」可能令事主擔心,除此以外「諗唔到有其他事」,但她同意漏發通告一事未嚴重至要死者辭職。律師又質問羅,眾多教師在宣誓下作供,異口同聲指控她言行惡劣,羅重申教師指控失實,「我真係唔明白點解佢]咁講」。
律師批評,羅只茞晶F到指標,強推政策,急於求成;又經常當眾責罵教師,導致他們長期受壓,違反教育專業守則。羅否認自己的管治方式有問題。
教協代表律師質疑,羅就漏發通告一事只叫死者撰寫報告,卻沒有叫同樣有責的副校長鄭月嫦及主任吳銘暉提交報告,羅辯稱「只係未叫到隉v。聆訊今續,將傳召最後一名證人,精神科醫生作供。
【案件編號:CCDI 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