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律師今晤台方 管浩鳴:趨明朗 台稱兩地去年已建聯絡窗口 保安局:不符事實
【明報專訊】就陳同佳計劃赴台歸案,港府此前稱沒與台方建聯繫「窗口」。台灣陸委會昨反駁,台港警方去年互相提供聯絡「窗口」,批評港府仍「無所作為」;保安局昨晚再反駁,台方只請港警通知陳同佳有關台方人員聯絡資料,形容台方把單方面請求說為共同成立窗口「不符事實,混淆視聽」,敦促勿再「政治炒作」。協助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稱,代表陳的台灣律師今天與台灣法律當局會面,相信事件本周會更趨明朗。
明報記者
管浩鳴昨重申陳同佳投案意願「無問題」,台灣律師已收到陳指示,今天將與台灣當局會面,認為事情「下星期(本周)會明朗一點」。被問保安局是否可配合陳投案意願,管說看到局方稱在法律許可下配合,但他沒與局方聯絡,期望外界給時間空間做事,又盼陳及死者潘曉穎雙方家庭重新生活。
消息:非官式安排歸案 窗口未必適用
去年10月有台灣傳媒曾報道台灣的理律法律事務會代表陳同佳辯護,據悉現亦由該事務所律師代表陳。本報昨以電郵向該所資深合伙人陳長文核實消息及查詢與台灣當局會面詳情,另一合伙律師遠悔F回覆稱沒任何評論與回應。
據了解,陳的台灣律師今日會和台灣法律部門商討到台歸案法律渠道及安排。對於陸委會稱去年已有「窗口」,消息人士說,陳歸案非港官方安排,窗口未必適用;民間層面上「陳同佳也不會貿然打電話過去」,毋須執著是否有「窗口」。
陸委會批港府不作為 保安局:「窗口」屬台單方請求
陸委會昨稱,台港警方去年10月已相互提供聯絡窗口,台刑事局透過港警務處通知陳同佳相關資訊,批評港府屢稱無法律基礎,又說提供協助陳赴台的可行安排,「實際卻是延宕近一年依然無所作為」,呼籲陳及港府拿回初心、具體行動,速與台方窗口聯繫。保安局昨反駁,台方僅請港警通知陳有關台方人員「聯絡資料」,港警告知陳後已覆告台方,台方把單方請求說為與港方共同成立所謂窗口「不符事實,混淆視聽」,敦促台方勿再政治炒作。局方重申港府無法律授權干預陳自首與否,但行程上會提供合法可行協助。
另外台灣監察院調查當地處理陳同佳案程序,上月提交報告。報告稱,法務部2018年3次透過陸委會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均不獲回應,而港府四度發信予承辦檢察官,但屬「非正式的司法互助,只是雙方偵查人員情資交換性質」。報告認為「迄今香港政府未提供其所謂合法且可行之協助」。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