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岳橋質疑警不懂國安法 容海恩:被捕者可庭上解釋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實施逾3個月,警方在7月1日首次以國安法拘捕多名涉藏有「港獨」標語物品的市民,引來公播頨簸鶞k基準。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昨討論國安法,公民黨黨魁楊岳橋稱《港區國安法》內容模糊,質疑執法的警員也不真正了解法律,續問市民在街上被警員搜出相關標語是否違法。新民黨容海恩認為,管有標語屬違法,又認為「管有和製作(標語)差不多」;她其後補充,需同時考慮標語如何被展示、管有物的內容為何,而警方只負責執法,涉事者可向法庭解釋,稱做法彰顯法治精神。
容稱「光時」標語涉顛覆國家 管有亦違法
容海恩表示,《港區國安法》清晰訂明4種罪行,她認為「光時」標語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反問「光復香港是否給一些人重奪政權,令中央不能管理香港?」她認為政府應為國安法、國歌法等制定正式教材,又稱政府在宣傳方面有進步空間。被問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請辭一事,容海恩稱對方沒有親身公布離職原因,公眾不應自行揣測,又相信法律界對本港法治有信心。
民權觀察:無理由警亂拘後叫被捕者解釋
對於容海恩稱涉事者可向法庭解釋,楊岳橋批評做法不公道,「咁就死得啦,下下要上到法庭」,續稱法治系統包括執法、檢控及法庭審訊,他說「當在執法和檢控過程出現問題時,才真正讓市民憂慮」。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在同一節目稱,《港區國安法》的內容模糊,市民不清楚違法的界線,會造成寒蟬效應。他舉例,警方近日在社會事件中舉起紫旗警告在場者涉違反國安法,「舉旗時不知道(警方)為何而舉,可能是聽到某些音樂、零星口號」,但公撐L法得知,具體是哪一些口號涉嫌違法。沈偉男又表示,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中,無理由讓警方胡亂拘捕,然後叫被捕者自行向法庭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