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動穿校服 教區要求學生申請 向屬校發備忘籲保持警覺 團體批評削自由
【明報專訊】新學年伊始,天主教香港教區教育事務處主教代表劉超賢繼8月去信屬下中小學,促學生認識《港區國安法》,前日(2日)再發「開學備忘」,提醒學校提高學生守法意識,並籲「保持警覺」,確保學生任何穿上校服參加的校外活動事先已獲校方批准或支持。劉超賢回覆本報稱,每年都不定期向屬下學校領導與管理人員發通告或備忘,每學期兩三次,目的主要為較近期學校關注的事項,互相溝通或提示。前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教育野」發言人鄭家朗批評此舉對學生「步步進逼」,削弱學生自由。
「提高學生守法意識 增認識國家」
教育局曾多次去信學校及辦學團體,提醒不應容許學生罷課或在學校叫口號、拉人鏈等,學生亦不可穿校服參加校外政治活動(見表)。天主教香港教區教育事務主教代表劉超賢前日向屬下學校發備忘,提醒學校校監、校長及教職員合作,讓學校日常運作「能從去年的社會事件,以及今年為防疫而停課多月所帶來的困擾,盡快恢復過來」。
稱嚴重行為偏差才考慮訓輔外處理
劉超賢於備忘稱,學校要提高學生守法意識,增進其對國家的認識,培育他們成為良好的國民及公民。他又稱,學校應保障師生的言論自由,但無論在課堂內外,學生及教職員都必須以和平、理性、尊重與包容,及合乎教育原則的方式表達意見,任何人均不應利用學校作為表達政治訴求的場地,更絕對不應散播仇恨與暴力的思想。
他提醒學校宜「保持警覺」,確保任何以學校名義成立的組織、舉辦的活動、學生代表學校參加或穿上校服參加的校外活動,「均事先已獲得校方批准或支持」。他稱學校職責是教育學生,若學生行為出現偏差,須先按校本訓輔機制處理,而當學生行為出現嚴重偏差時,才考慮以其他更合適方式處理。
鄭家朗:穿校服去補習都要得批准?
鄭家朗批評教區多次去信學校,明顯針對過去一年罷課、拉人鏈等活動,擔心被教育局「抽秤」,故對學校及學生「步步進逼」。他質疑校服是學生的一部分,學生有自由決定是否穿校服及參加什麼活動,「是否放學穿校服去補習都要得學校批准?這件事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