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鏈夜陳淑莊疑遭強吻 被告:閃光影響無意撞到
【明報專訊】去年8月23日網民發起人鏈築成「香港之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活動後在街上疑遭一名男子強吻,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陳淑莊出庭供稱,當時上唇附近被人觸碰,被告向她下跪道歉。被告自辯稱,不少人亮起手機閃光燈,導致他的眼睛被燈光閃到,無意間「撞落個女人到」。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裁決。
無業的被告樊家豪(現年40歲)否認非禮罪。陳淑莊供稱當晚9時打算和同事吃飯,她在筲箕灣道等候過馬路時,突然感到右唇及鼻翼之間的位置被觸碰,「記憶中係軟鵅A唔係濕鵅v。她未及反應,就被一名男子碰撞右臂位置,當時被告站在身旁。她隨即抓住被告上衣,以防被告逃跑,亦有旁人大喊「非禮」。
陳指被告事後跪地道歉
陳淑莊稱,被告隨即向她跪地道歉,重複說「你原諒我啊!」她要求被告站起來,並與另一名女子捉住被告的雙手,惟被告掙脫逃去。她遂致電報警,追截時發現被告將一隻波鞋遺留在電車路上。被告最後在柴灣道附近被警員截停,當時有一隻腳沒有穿鞋。
陳淑莊在辯方盤問下承認,當日有人發起「香港之路」行動,但她記得活動至晚上9時許已完結,案發時無人亮起手機閃光燈響應行動。辯方建議陳淑莊和被告並排站立,以比較兩人身高,惟裁判官認為不適合。陳淑莊最終在庭上脫下高跟鞋,由法庭書記將便利貼黏在牆上度高。
與陳淑莊同行的議員助理梁靜友供稱,被告當時踮起腳尖親吻陳淑莊的右臉,感錯愕。
被告自辯稱,當晚由寓所步行到西灣河一帶吃飯,不少人在街上亮起手機閃光及電筒,發出的光線令「我隻眼唔舒服」。被告為避開閃光,轉身不慎碰到一名女子的面部。被告否認有意觸碰對方,又指當下沒認出該女子是陳淑莊。
被告供稱,由於陳淑莊表明會報警,唯有向對方道歉,「仲驚到跪鰜蛂v。被告提及現場被人推撞施襲,令他手腳受傷,並有5顆牙齒被打脫流血。
明報記者
【案件編號:ESCC770/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