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確立參選須簽確認書 公僕要宣誓 郭榮鏗:以國安之名删反對派聲音
【明報專訊】新華社就「港區國安法」公布的草案《說明》中提及,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指出,這意味確立了參選人要簽署「確認書」。至於公職人員,譚耀宗說作為建制的人都要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有公務員工會質疑,如有現職公務員拒絕宣誓,會否被解僱。
稱量刑偏低 「要體諒中央苦心」
譚耀宗昨在港台節目表示,以往「確認書」可簽可不簽,不少人均無簽署,今次草案內容說明是確立了要簽署、亦要宣誓;對於草案內容提到公職人員亦要宣誓,他稱國家安全是一國象徵,作為建制的人,有關內容進一步確立對他們要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要求。至於香港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由中央派員出任顧問,譚形容該顧問是溝通橋樑,否認為「太上皇」。
譚耀宗接受有線電視訪問則稱,港區國安法最高判囚10年,相較內地可判終身監禁,香港量刑起點、最高刑罰都偏低,「不是打算法例一出就拉人坐牢、罰嚴重刑期,而是希望以後不要搞(觸犯國安法)、不用嚴刑,要體諒中央的苦心」。
對於確認書,公民黨郭榮鏗稱港區國安法令人擔心的原因之一,是以國家安全之名刪除反對派聲音、為DQ立法會參選人作準備。新民黨葉劉淑儀稱,確認書在2016年經人大釋法後已獲確立,相信原則無改變,但可能日後會問及較現時詳細的問題。
梁籌庭質疑拒宣誓會否解僱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現職公務員已簽署僱傭合約,質疑如政府要附加國安法內容、要求宣誓,是否要重新釐定合約,如不願簽署新合約或宣誓的公務員,政府有否離職方案等。他認為若國安法頒布後入職的公務員被要求宣誓,這便是服務條件,「如你同意就入來工作,不同意就別進來(政府)」。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