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周二在旺角通菜街一茤迣璁黖o現水喉通土製炸彈,其中在案發大廈樓下被捕的21歲補習教師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昨被押解往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不准保釋,還押至4月6日再訊。辯方稱被告被捕後,警方未能即時出示搜查令,但有警員進入涉案單位,被告則未能進內,約30至40分鐘後始有警員帶同搜查令出現。 被告黃棨騫,控罪稱他本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茤苳犖犌陶嚘猻腕藺M火柴頭。被告聞控罪後低頭表示明白,不時拭淚。據悉被告居於紀律部隊宿舍,其父為紀律部隊人員。 據了解,警方接獲線報後取得涉案單位搜查令,當日截停離開案發大廈的男子,並搜出涉案茤陔穈矷A在約100呎的茤苳熊o現大量經加工火柴頭及喉管炸藥,喉管炸藥爆炸力大及可致命,警方需即時處理,火柴頭則為常見炸藥物質。 指警半小時後始攜搜查令 辯方庭上透露,警方拘捕後未即時出示搜查令,警員爆破單位大門,並以被告身上鎖匙進入茤苤A4至5名警員進內搜查,被告一度被鎖手銬於單位外,未能觀察內堭↙G。警員進入茤30至40分鐘後,始有警員帶搜查令出現。法庭將案押後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爆炸品、化學品、DNA、電腦及電話等。 【案件編號:FLCC235/2020】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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