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三名遊客以電鑽鑽孔、打岩釘、掛繩索等破壞性方式攀爬位於世界自然遺產地三清山核心景區內的巨蟒峰,江西省上饒市中級法院昨日以三人故意損毀巨蟒峰刑事案和民事公益訴訟案一審宣判,3人被判1年至免於刑事處罰,但需連帶賠償環境資源損失費600萬元人民幣,用於公共生態環境保護及修復,並要在全國性媒體刊登道歉公告。 新華社報道,起書書引述辦案人員表示,2017年4月15日淩晨4時許,遊客張×明、毛×明、張×攜帶電鑽、岩釘等工具來到三清山風景名勝區攀爬巨蟒峰。其中,張×明首先攀爬,他使用電鑽在巨蟒峰岩體上鑽孔綁繩索。此後,毛和張×攀爬到巨蟒峰頂部。期間3人被警方拘捕。 檢方指刑事訴訟不足彌補損害 經現場勘查,張×明在巨蟒峰上打入岩釘26個。經專家論證,這3人的行為對巨蟒峰地質遺蹟點造成了嚴重損毀。案發後,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分局以3人涉嫌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立案偵查。檢察機關認為,3人以破壞性方式攀爬巨蟒峰,破壞了珍貴的地質遺蹟,僅提起刑事訴訟不足以彌補其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害,於是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三清山風景名勝區是世界自然遺產地、世界地質公園、國家5A級景區。巨蟒峰地質遺蹟點位於其核心景區,歷經3億多年的地質演化,具有重要的科學研究價值和觀賞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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