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一名女髮型師福勒(Isabelle Faure)因被僱主拖欠薪金而向安省勞工廳提出了申訴,儘管安省勞工廳勒令僱主向福勒支付5,500元的欠薪,但她在耐心等待了20個月後,依然尚未收到分文。
因福勒在今年初接受了手術,導致她有長達4個月無法上班賺錢,絕望中的她已向安省勞工廳發出了數十封電郵求助。
福勒從2014年開始為多倫多市中心一間高檔的髮型屋Mankind工作,她的薪金是基於她的總營業額的佣金來計算的。根據她在2018年3月向安省勞工廳提交的證據,在2014年至2018年3月期間,僱主錯誤地計算了她的薪金,也未向她支付假期工資。
在安省勞工廳做出的決定中,福勒的僱主Mankind並未就她被欠薪提出異議,但將她被欠薪歸咎於工資系統出錯。
因安省法律僅允許就業標準的索賠追溯至兩年前,安省勞工廳發現,福勒僅在2016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間被僱主欠薪。
在去年10月,安省勞工廳下令Mankind向福勒支付5,500元的欠薪,並向Mankind發出了一張違反工作場所法律的罰單,罰款250元。
然而,Mankind並未在去年11月底的限期前付款,因此,福勒被告知,安省財政廳將接管追討欠薪的工作。
根據福勒與安省勞工廳溝通的電郵,安省財政廳追討欠薪的工作在今年1月仍未有任何進展。福勒最終在今年1月收到了Mankind發出的僱佣證明,她還被告知,Mankind已更改了其法人名字。
然而,當福勒將上述信息提供給安省財政廳時,她被告知,她的錢只能向她原先列出的商業實體追討。此時,她即將動手術,切除脊柱上的一個良性腫瘤,將有長達數月的時間無法工作。
她在寫給安省勞工廳負責她個案的工作人員的電郵中說:「我需要我的薪金, 我迫切需要它們。」
安省華越柬寮法律援助中心的行政主任吳瑤瑤律師(圖)指出,當安省勞工廳下令僱主支付欠薪時,該項命令不僅可使僱主對此負責,而且可使公司的主管對此負責。最好的方式是雙管齊下,從而使僱主無法採取關門或更改名字的方法來避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