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擘Google周四(14日)表示,將限制廣告商存取用戶數據的權限,停止向廣告商披露經分拆成具體細項的用戶數據,以回應用戶對私隱的關注。 有廣告商質疑此舉將損害其他廣告商營運,加劇Google在網上廣告市場獨大的形勢。 Google計劃明年2月起,在廣告商透過Google的實時網絡廣告競投平台,購買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的廣告位置時,將停止披露由網站或流動應用程式數據拆解、含具體分類的用戶資料,如用戶瀏覽的內容類別等,此後廣告商亦無法在平台以宗教等特定內容作為競投條件。Google私隱團隊成員賓德拉(Chetna Bindra)稱,公司盼藉此阻止廣告商從廣告分類,將宗教、政治立場與性取向等敏感資料與個別用戶綑綁。 美國網絡內容生產商組織Digital Content Next行政總裁金特(Jason Kint)質疑,Google的做法將令用戶自行在網站輸入的一手資料價值大增,而Google作為主要網絡搜尋商擁有最大優勢,「此決定會打擊所有廣告商,除了Google。沒有公司比Google更密切在網上追蹤公眾的數碼生活」。(金融時報/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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