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海牙的國際刑事法院(ICC)昨日批准全面調查緬甸政府涉嫌逼害羅興亞人罪行的指控,指有「合理基礎」相信,緬甸和孟加拉之間的遣返做法,存在「相當於反人類罪的廣泛及/或有系統暴力行為」,首席檢察官本蘇達(Fatou Bensouda)所獲權限廣泛,有權審視她要求調查範圍以外的罪行以及任何屬ICC管轄範圍的未來罪行。 緬甸並非ICC簽署國,但因另一當事國孟加拉是簽署國,ICC去年裁定就羅興亞問題有司法管轄權。本蘇達同年獲准展開初步調查,到今年7月再申請全面正式調查。九成國民信奉伊斯蘭教的非洲國家岡比亞星期一剛就羅興亞人(絕大部分屬穆斯林)問題入稟ICC起訴緬甸。 自2017年緬甸軍方報復羅興亞民兵攻擊哨站後,已有逾73萬羅興亞逃往孟加拉,而聯合國9月報告指,60萬仍居於若開邦的羅興亞人仍面臨種族滅絕危機。 另外,有羅興亞難民聯同阿根廷人權組織周三(13日)入稟阿根廷法院,控告緬甸國務資政昂山素姬和軍方總司令敏昂萊等高官,指他們涉參與及隱瞞針對羅興亞人的人道罪行,要求對其發出國際通緝令,並實施刑事制裁。這是昂山素姬首次因羅興亞問題面臨興訟。案件引用「普遍管轄權」(universal jurisdiction)的國際法原則,針對超越國家主權限制的人道罪行提告,阿根廷法院以往曾按相同原則受理過西班牙獨裁者佛朗哥及中國鎮壓法輪功等案件。(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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