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的糾紛6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籌款發起人莫先生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判令其全額返還籌款逾15萬元(人民幣.下同)並支付相應利息。
28歲的莫先生與許女士是夫妻,2017年9月,二人喜得一子。但是兒子出生後身患一種名為威奧二氏綜合症(Wiskott-Aldrich syndrome)的重病,令這個家庭面臨沉重的經濟負擔。2018年4月,莫先生想到利用「水滴籌」進行網絡籌款。
據介紹,水滴籌是內地一家眾籌平台,前身為「水滴愛心籌」,於2016年7月上線。有眾籌需求的用戶通過向水滴籌遞交相關資料,經審核通過後便可開啟眾籌,有意願捐贈的用戶則通過微信支付等電子支付方式向其捐贈。
莫先生其後在水滴籌發起了「個人大病籌款項目」,很快就被審核通過。莫先生發起籌款的次日21時55分,籌款截止,共籌集款項153,136元,捐款次數6,086次。
但在籌款期間,曾有人舉報莫先生家有出租房屋的收益,當時莫先生向水滴籌公辯解該收益是其父親的收入,但自己沒有工作,妻子則剛剛找到工作。籌款結束後,莫先生立即向水滴籌公司提出提取現金的申請,資金用途表述為用於孩子抗排異、抗感染和心臟治療,水滴籌公司後將籌款全額匯款給莫先生。
至2018年7月23日,莫先生之子不幸死亡。五日後,莫先生的妻子許女士向水滴籌公司舉報稱,「籌款那次在醫院住院用掉5.3萬,其中3萬元是之前社保報銷的錢付款的,醫院有個基金2萬元那時候也到賬了,所以水滴籌的錢基本沒用。」許女士還稱,孩子父親是拆遷戶,家埵釧苤A還有店舖,並不存在需借錢的情況。
2018年8月,水滴籌公司正式向莫先生發送律師函,要求其在返還全部籌集款項,惟莫先生收到律師函後未有履行。為此,同年9月,水滴籌公司向北京朝陽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莫先生全額返還籌集款項15.3萬餘元,並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自2018年8月31日起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