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圖為火警現場。
放大
 
圖為葬身火海的死者拉默斯。
放大
 
圖為分租屋業主Konstantin Lysenko。
放大
 

其他新聞
多市飛溫市航班逼降西雅圖
2男童伏屍賓頓家中 52歲生父控一級謀殺
入冬前氣溫歷高低循環 氣象專家指今冬稍偏暖
中方解禁加國肉類產品進口 明言非關係解凍重點是放孟
叢培武穿中山裝遞國書 加傳媒解讀仿效習近平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要聞
 非法分租屋火警奪女租客命 屋主判賠死者父母130萬元

【明報專訊】安省米爾頓市法院昨(7日)判決一宗非法經營「分租屋」(rooming house)發生致命火警的民事糾紛案﹐要求分租屋業主賠償死者父母130萬元補償金。

死者父母代表律師Michael Smitiuch說:「判決結果對那些經營非法分租屋的業主是一個警告﹐任何出租屋主都不能把租客的生命安全置於危險之中﹐生命比金錢更重要。」

悲劇發生在2013年11月﹐24歲死者拉默斯(Alisha Lamers)生前租住在多倫多市一間分租屋地下室。當火災發生時﹐因缺乏必要的逃生通道和防火設施﹐拉默斯遭遇3級燒傷﹐身體55%部位被灼傷﹐最後因大腦缺氧﹐搶救無效死亡。

法庭宣判時﹐由6人組成的陪審團認定分租屋業主Konstantin Lysenko須對拉默斯的死亡負責﹐其失責的範圍包括﹕

•沒有一個政府批准、有效的和正在執行的出租屋防火安全計劃﹔

•出租屋內的煙霧警報器不能正常工作﹔

•沒有遵守有關出租屋每個樓層最少有2個出口的消防規定。

業主最後被裁定向原告(即死者父母)賠償各種損失、精神傷害等補償金共計130萬元﹐並支付訴訟費用。在案件審理期間﹐被告已先期支付罰金6萬和1.5萬元撫恤金。

在庭審中﹐在控辯雙方律師交叉盤問下﹐Lysenko承認沒有移除地下室窗戶上的護欄是「愚蠢的」﹐成為導致拉默斯死亡的一個重要因素。

Lysenko還承認﹐他從不清楚經營「分租屋」需要取得政府牌照的規定﹐包括必須滿足消防安全標準。

在過去5年﹐加國各地共發生532宗「分租屋」火災﹐導致47人喪生。

死者父母則希望判決能夠促使政府採取措施對非法「分租屋」進行監管﹐並說「判決結果為我女兒伸張了正義﹐但依然無法彌補我們永遠失去女兒的痛苦。」

 
 
今日相關新聞
非法分租屋火警奪女租客命 屋主判賠死者父母130萬元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