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民周日(3日)發起「反警暴七區行街」行動,沙田爆發警民衝突,一名青年涉襲警及把藏有汽油彈的背包丟入城門河,被控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由於他被捕時受傷留院,前日缺席聆訊,昨被解至沙田裁判法院應訊,右手綁繃帶出庭。裁判官批准他保釋至下月4日再訊,其間禁足沙田。 被捕時警壓頸椎 帶傷上庭 被告林頒法(22歲)是游泳和健身教練,被控於今年11月3日在沙田大涌橋路瀝源橋襲擊警員X,及攜有6個汽油彈。案件前日提堂,據悉被捕時有警員以膝蓋壓茬Q告頸椎數分鐘,並以索帶綁住其手腕,令他受傷留醫,昨午才能出庭。被告的母親昨在庭上旁聽,一度哭泣。 裁判官准被告各以一萬元作現金及人事擔保,其間須禁足沙田區、每周到警署報到4次及遵守宵禁令。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4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 「私了」便衣警案 再兩被告提訊 另外,有便衣警察上月13日在將軍澳被揭穿警員身分,隨即被多人襲擊。繼13歲少年被捕後,案件再多一男一女落網,昨被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兩名被告為演唱會職員劉文全(24歲)及售貨員林芷瑩(29歲)。男被告被控暴動罪及有意圖傷人罪;女被告被控非法集結罪。兩人共同被控違反《禁蒙面法》及一項非法禁錮他人罪。所有控罪均發生於10月13日將軍澳唐俊街與唐德街一帶。控罪書上,被非法禁錮及身體受嚴重傷害的便裝警員以「X」代替。據了解,事件令他後腦位置受傷,需縫多針。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以待進一步調查及將本案與13歲男童的案件合併。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其間兩名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其間不准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及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STCC4008、ESCC2483/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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