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打擊假訊息,台灣的立法院周二(5日)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72條條文,訂明現役軍人如以電視、網絡等捏造或傳述關於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將加重其刑至最重可處4年半有期徒刑或45萬元罰金(新台幣•下同,約1.9萬加元)。 根據原本條文規定,捏造軍事謠言意圖散布於眾的人士,會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約1.28萬加元)以下罰金。而根據新規定,若傳播方式是以電視、電子通訊、網絡或其他傳播工具,得加重其刑責。行政院的提案說明指出,考量上述傳播方式或長期對傳送軍事上的謠言或不實資訊,較一般散布方式影響更大,嚴重影響軍心,故有必要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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