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10月初引用自「六七暴動」後未用過的《緊急法》訂立《禁制蒙面規例》(禁蒙面法),24名民主派議員和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先後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昨繼續審理。政府一方稱,蒙面具「壯膽效果」,導致愈來愈多年輕人參與暴力事件,認為禁蒙面法可阻止部分年輕人繼續參與其中,讓他們重拾學業和過正常生活。法庭聽畢雙方陳辭後,押後頒判辭。 引梁游案 指問題在緊急法有否違基本法 申請人為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社民連成員梁國雄。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下稱行會)、警務處長和律政司長。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引用「梁游宣誓案」稱,即使案件涉政治層面的爭議,法庭只會處理當中的法律問題,認為本案核心問題在於《緊急法》有否違反《基本法》,認為基本法沒表明在危害公安或緊急情G下,禁止立法會轉授立法權予行會。 稱緊急法沒採取人權法所指減免措施 就申請方認為緊急法有違人權法第5條的說法,余若海稱,人權法所指的「減免」與「限制」有不同意思,認為緊急法目前沒採取如人權法所指的「減免」措施,又稱立法會仍有權力廢除或更新過時的法例。 指年輕人易煽動 「救得一個得一個」 余若海表示,市民享有集會權利前,社會必須保持和平,形容最近示威者進行破壞或毆打他人後,便可憑蒙面脫身,導致法治受削弱,最近未成年被捕者數字更有上升趨勢,情G令人擔憂,認為即使禁蒙面法未能阻止暴力出現,起碼可阻止部分年輕人加入其中,又形容年輕人易受煽動,有需要「救得一個得一個」。 就申請方舉例稱,部分人參與同志遊行等活動時,亦會選擇蒙面以隱藏身分,余若海則回應,相關人等大可以紙牌等工具遮蓋容貌,又稱警方最近需盡早進行身分辨識的工作,否則人群手持雨傘和武器集結一起時,警方便會遭毆打。 【案件編號:HCAL2945、2949/1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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