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北京昌平新東方外語學院3年前發生一宗姦殺案件,死者為16歲的姚易(化名),她遭同學王哲(化名)在教室強姦並勒斃,但事發後校長竟都對家屬說「開房很正常」。而王哲之後被法院宣判無期徒刑,但姚易母親向他提訴求償,該案的民事訴訟在30日舉行,但在歷經1小時後因王哲提出追加校方為第二被告,法官便宣告休庭。 根據紅星新聞和縱相新聞報道,2016年5月19日晚間姚易母親李潔正和女兒用微信聊天卻突然斷了聯繫,原以為姚易只是去刷牙洗澡,就沒有在意,但隔天凌晨她接到校方電話,告知她姚易和王哲一同外出後就消失沒回學校,校方稱有收到王哲簡訊告知,所以請李潔放心,但李潔中午趕到學校時卻發現姚易已遇害。 事後王哲前往警局自首,他表示自己與姚易是情侶關係,彼此都是自願發生性行為,但姚易反悔打算告知其他老師家長,因此情急之下才將她勒斃,但李潔並不願相信,持續調查真相,戳破兩人為情侶關係的謊言。當時有消息指,王哲是求愛不遂,才誘騙姚易到課室,最終強姦並殺死了她。 而該案在2017年一審時判決王哲因涉故意殺人、強姦判處無期徒刑,並終身剝奪政治權利,王哲不服上訴,但二審仍維持原判。 李潔表示事後校方和王哲家屬態度讓她失望,王哲家堻Q起底很有勢力,他是富二代。李潔說「出事第二天,我們人還在去北京的路上,他們就託新東方的老師和校長帶話,問這個問題能不能用錢解決,你說我當時怎麼可能接受。」而她也表示學校的管理相當混亂,她說「出事的地方沒有監控,老師搞不清學生狀況,最關鍵的,校長竟然告訴我在這堥k生和女生開房很正常。」 如今李潔向王哲提出民事訴訟,並求償175萬(人民幣)的賠償金,但30日法院審判時因王哲提出追加校方為第二被告,法庭需經合議庭合議,因此宣告休庭。對此李潔不滿並表示「不同意追加(第二被告),我現在就是要王某的監護人來承擔這部分民事責任。」她也呼籲大家能多關注校園暴力。鑑於王哲犯罪時不滿18周歲,根據《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此事也激起輿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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