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三合會行動組一名偵緝警員,涉於2017年1月兩度偽冒上司簽署警察便箋,到屯門大欖女懲教所探訪一名還押候審的哥倫比亞籍女子。警員早前否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上司否認得悉被告與該女關係密切;控方呈上被告與女子合照、信件等,顯示二人關係密切。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11月28日續審。 被告張嘉諾(43歲)報稱高級警員,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以及兩項管有虛假文書交替控罪。雙方承認事實指出,被告案發時為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偵緝警員,被告以其上司、高級督察何惠文簽署的便箋,分別於2017年1月11日、1月25日及11月24日到屯門大欖女懲教所以公事探訪形式,與還押候審的哥倫比亞籍女子會面。有證據顯示,被告當日跟該女子同名的女線人會面。 控方呈上逾500張相片、4頁筆記、45封信件、一名孩童的出生證明書及2張被告寫予該女子的賀卡,顯示兩人關係親暱。據悉,相片有被告與該女的合照;信件均由該女寫予被告,內容親暱;出生證明書為該女的孩童。 被告上司否認知悉二人曖昧 辯方質疑被告上司何惠文得知被告與女線人關係曖昧,何否認;辯方再質疑若何批准公事探訪,會涉及何的監管問題,何說「無諗過」。辯方再質疑,何因而欲與被告「劃清界線」,何不同意。 便箋原寫有被告與另一名偵緝沙展李志禮前來探訪,惟李的姓名被刪去,他案發時已調至另組。李表示,2017年1月10日曾嘗試與被告跟女線人會面,惟在囚者編號有誤不成功,被告主動提出準備便箋,故從無處理便箋。 【案件編號:ESCC10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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