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周日(20日)九龍遊行有示威者破壞中資電訊產品商小米的旺角創興廣場分店,一名盜竊案纍纍、穿黑衣和戴面罩的運輸工人,涉趁亂進店偷去3部手機,被示威者發現及制服,並綁於欄杆上,身旁放有3部手機,其後警方發現並拘捕他。男子昨被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承認一項盜竊罪,判囚3個月。 CCTV拍3男入店 被告偷3機 認罪的被告鄧忠濠(38歲)報稱沒有固定居所,控罪指他於10月20日在創興廣場地下小米之家偷取3部小米手機。案情指出,當日該店遭示威者破壞,店內有被搜掠痕[,有示威者目睹被告偷去3部手機,遂將他綑綁在豉油街和上海街交界的欄杆上。當晚6時50分,一名警員發現被告被綁,身旁放了3部手機。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貪心犯案。 根據該店的閉路電視片段,3名男子當晚6時許進入店內「士多房」,其中一人身穿黑衣、戴黑色面罩和淺色鴨舌帽,上衣的圖案與被告被捕時的衣著琣X。 控方:無證據被告參與狻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稱,被告利用店舖無人看管的機會進入士多房偷竊,判他即時入獄3個月。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有17次案底,其中9次與盜竊罪有關。辯方稱被告日薪600元,其16歲兒子現由寄養家庭照顧,希望法庭考慮他認罪,所偷手機已當場檢獲,冀獲輕判。羅官問被告在示威中的角色,控方稱無證據顯示被告有份破壞店舖及有預謀犯案。羅官又問案發情G是否接近街上有貨品無人看管,被告趁機偷取;惟控方不同意,稱片段顯示被告伙同兩名男子闖入士多房搜掠手機,而非見到店舖被珒N偷去散落一地的財物或者拾遺不報。辯方亦確認如此。 【案件編號:WKCC4003/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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