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內地發生校園意外後,有傷者或死者家屬以「鬧」的手段與學校博弈,爭取更多賠償。中國教育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5部門2019年8月聯合推出新法規《關於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意見》),打擊「校鬧」行為。 什麼是「校鬧」? 近年內地除了「醫鬧」,也出現因校園意外而引發的「校鬧」事件。有人以堵校門、拉橫額、擺花圈、設靈堂、糾纏學校等方法向學校討賠償。內地有媒體報道,某高校一名學生於體育測試中意外去世,該學生的幾十名親友聚集學校20多天,學校經多方協調後賠償60萬元。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鄧傳淮表示,校鬧令學校承受不應當承擔的責任和壓力,導致一些學校不敢正常開辦體育課、課外活動,甚至不敢批評學生。 校鬧的原因 有指校鬧的原因為部分家長護子女心切,且法治意識薄弱,亦有學校和相關部門選擇息事寧人、有教師處事不當,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等。 5部門推新法規 5部門聯合推出《意見》打擊校鬧,維護學校安全。《意見》強調「不鬧也賠」與「鬧也不賠」十分重要,前者可保障受害方的合法權益,後者則是防止一些學校因「花錢買平安」而助長校鬧行為。 ■Quicktake 新法規 ◆從3方面處理校鬧事件: 1.完善學校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機制 2.處理學校安全事故糾紛 3.打擊校鬧行為 ◆明確界定8種校鬧行為: 1. 故意傷人、損狺膘p財物 2. 侵佔學校、設施 3. 掛橫額、擺花圈、噴字等 4. 在學校等公共場所停放屍體 5. 非法限制師生、職工人身自由 6. 跟蹤、糾纏學校負責人 7. 攜危險物品進校 8. 其他擾亂教學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益的行為 ■想一想 .試分析內地「校鬧」事件頻生的原因。 ●今日明報新聞(港聞、中國、國際):bit.ly/2LnJKH0有效期30日 [通通識 第6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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