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內,宣布運用被譽為「尚方寶劍」的《收回土地條例》權力收回3類私人土地,全部用作公營房屋發展,該3類已知的私人土地面積約457公頃。前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有關私人土地大部分亦曾在當年諮詢討論過,預料最終能夠落實發展的土地不會太多,對紓緩短中期「土地荒」效用不大。 全面落實仍缺495公頃 根據土地小組報告內容,本港至2026年的短中期內仍欠缺815公頃土地,即使能全面落實3個短中期選項,即棕地發展、利用私人新界農地儲備,以及發展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本港仍缺495公頃土地。 黃遠輝表示,即使能全數落實《施政報告》中提出收回的3類私人土地發展,相信對緩解本港短中期土地不足也不會有太大幫助。他解釋,政府最新提及的450公頃棕地,實際上大部分與小組當年提到的棕地發展範圍重疊,亦有納入小組在短中期選項的評估內,「是否真的能夠做到額外供應?我相信未必」。他認為,政府的新措施是希望展示急市民所急的姿態,但規模上未必有太大幫助,唯一期望是能夠壓縮土地發展時間,減少本港承受「土地荒」問題的後果。 (2019年施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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